巴比食品(605338) - 信息披露暂缓及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暂缓、豁免事项的范围原则上应当与公司股票首次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时保持一致,在上市后拟增加暂缓、豁免披露事项的,应当 有确实充分的证据。 第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 1 (三)披露后可能严重损害公司、他人利益的其他情形。 本制度所称的"国家秘密",是指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及部门规 章规定的,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 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泄露后可能损害国家在政治、经济、 国防、外交等领域的安全和利益的信息。 第十条 公司拟披露的定期报告中有关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可 2 第六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信息 涉及国家秘密或者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保密规定、管理要 求的事项(以下简称"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 第七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保密 商务信息(以下简称"商业秘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尚未公 开或者泄露的,可以暂缓或者豁免披露: 第一条 为规范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 暂缓与豁免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