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比食品(605338)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2月修订)

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和健全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下同)、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 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饮巴比食品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 负责研 究制定和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是指 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董事 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 上,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以下简称"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 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