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比食品(605338)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三章 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 股东会在审议本条第(四)款担保事项时,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 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股东会在审议本条第(六)款担保事项 时,该股东或受该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与该项表决,该 项表决须经出席股东会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股 东会违反对外担保审批权限和审议程序的,由违反审批权限和审议 程序的相关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前款规定主体以外的其他主体提供担保的,视同 公司提供担保,应当遵守本制度相关规定。 1 第一条 为规范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担 保行为,有效防范公司对外担保风险,确保公司资产安全,维护股 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 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以及《中饮巴比食 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