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比食品(605338)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2月修订)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并由董事长担任召集人。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以下简称"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 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的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 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则其委 员资格自动失效。委员在任期届满前可向董事会提交书面的辞职申 请。委员在失去资格或获准辞职后,董事会应根据上述第三条至第 五条的有关规定补足委员会人数。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下设工作小组,为委员会日常工作机构,为委员会日常 运作与合规履职提供保障和专业支持。工作小组根据实际工作需 要,由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办公室、总经理办公室、财务管 理中心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工作小组成员无需是委员会委员。工 作小组组长及其成员人选由委员会主任委员决定。 第二章 人员组成 1 第一条 为适应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 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 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根 据《中华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