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比食品(605338)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报告人对所报告信息的后果承担责任。 1 第一条 为加强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信息内 部报告工作,明确公司内部各部门和各分支机构的信息收集和管理 办法,确保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所有对公司股票及 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 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 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 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部门和公司,应及时将有 关信息向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 1.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