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比食品(605338)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勤勉尽责。在公开 募集前,应根据公司发展战略、主营业务、市场形势和国家产业政 策等因素,对募集资产拟投资项目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明确拟募 集资金金额、投资项目、进度计划、预期收益等,并提请公司股东 会批准。 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不得占用公司募集资金, 不得利用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获取不正当利益。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应加强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检查,确保 资金投向符合募集资金说明书承诺或股东会批准的用途,检查投资 1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以下简称"超募 资金")也应当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2 第六条 公司应当在募集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与保荐人或者独立财务顾问、 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 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并及时公告。相关协议签 订后,公司可以使用募集资金。协议至少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 公司应当将募集资金集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二) 募集资金专户账号、该专户涉及的募集资金项目、存放金额; (三) 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