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高电气(600312) -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平高电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运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 内部及外部控制机制,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 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 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 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须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 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 内外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 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审计委员会日常的工作 联络、会议组织、档案管理等工作。内部审计部门对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审计委员会履行 职责时,公司管理层和相关部门须给予配合。 第二章 人员组成 - 1 -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 5 名董事组成,审计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