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高电气(600312) -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HPECHPEC(SH:600312)2025-12-11 11:02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负责公司 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决策,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 法权益。 第二章 董事会组成及职权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 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 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 定,制订本规则。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机构,负责处理董事会 日常事务,保管董事会和董事会办公机构印章。 第四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董事会由内部董事和 外部董事组成,其中外部董事人数应当超过董事会全体成员 的半数。设董事长 1 人,独立董事 3 人(至少包括 1 名会计 专业人员),职工董事 1 人。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 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董事会下设发展战略与 ESG、提名、审计、薪 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专门委员会就专业 性事项进行研究,提出意见及建议,供董事会决策参考。 - 1 - 第六条 专门委员会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提名、审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