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重汽(000951) - 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1 总则 1.1 为加强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内部审计工作,建立健全内部审计流程,规范内部审计行为,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重汽集团济 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3 内部审计应当涵盖公司经营活动中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 务相关的所有业务环节,包括:销货与收款、采购及付款、存货管理、 固定资产管理、资金管理、投资与融资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系统 管理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内部审计部门可以根据公司所处行业及生 产经营特点,对上述业务环节进行调整。 3 审计部门、人员、职能范围与信息披露 3.1 公司审计工作遵循分级负责、系统管理的原则,依照有关法 律法规设置内部审计部门,配备专职审计人员,不得置于财务部门的领 导之下,或者与财务部门合署办公,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开展内部 审计工作。 1 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