浔兴股份(002098) - 对外担保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SBSSBS(SZ:002098)2025-12-11 12:02

第二条 本制度所述的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的身份为债务人对于债权 人所负的债务提供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公司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 担责任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公司以自有资产和/或信用为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的保 证、资产抵押、质押以及其他担保事宜。具体种类包括但不限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 担保、银行或非金融机构借款担保、银行开立信用证和银行承兑汇票担保、开具保 函的担保等。 第三条 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是对外担保的决策机构。公司一切对外担保行 为,须按程序经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批准。未经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批准,公司不 得以任何形式提供对外担保。 第四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当遵循自愿、合法、审慎、互利、安全的原则,严格 控制担保风险。 第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担保产生的债务风 险,并对违规或失当的对外担保产生的损失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规范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控制和降低担保风险,保证公司资产安全,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