浔兴股份(002098)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修订)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 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 司股东会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 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福建浔兴拉 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规 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