浔兴股份(002098)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SBSSBS(SZ:002098)2025-12-11 12:02

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三)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 (四)由公司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担任董事(不含同为双方的 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 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 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 称"《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 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关系 第二条 公司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关联自然人。 第三条 具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