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景泰富集团(01813) - 重续持续关连交易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之內容概不負責, 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 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依賴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KWG GROUP HOLDINGS LIMITED 合景泰富集團控股有限公司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1813) 重續持續關連交易 上市規則涵義 於本公告日期,孔健岷先生、孔健濤先生及孔健楠先生根據彼等各自受控實體之 間訂立的有關股東協議,各自為本公司及合景悠活的最終控股股東。因此,合景 悠活(作為本公司控股股東的聯繫人)為本公司關連人士。各新框架協議項下擬進 行的交易構成本公司的持續關連交易。 – 1 – (A) 部分豁免協議 由於有關各部分豁免協議最高建議年度上限的最高適用百分比率(利潤率除 外)(定義見上市規則)超過0.1%但全部低於5%,因此,各部分豁免協議及其 項下擬進行的交易將分別須遵守上市規則第14A章項下報告、年度審閱及公 告的規定,惟獲豁免遵守通函(包括獨立財務意見)及獨立股東批准的規定。 (B) 非豁免協議 由於有關各非豁免協議最高建議年度上限的最高適用百分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