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典制药(300705) - 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修订)

湖南九典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湖南九典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领导人员的 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湖南 九典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 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的下设专门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本规则所称董事是指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 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和召 集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主任委员不能 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委员共同推举一名委员代为履行职务。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