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原股份(002386)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年12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信息披 露工作,确保正确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公司、股东及其他利益相 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可能对公司股票价格产生较大 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重大信息,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披露 的信息。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其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 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然人、单位及其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 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承担信息披露义务 的主体。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及时披露"是指自起算日起或者触及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