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电力(600795)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12)
GDPDGDPD(SH:600795)2025-12-12 09:02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 年 12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业绩考核和薪酬管理工作,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国 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 "委员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委员会作为董事会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 负责,为董事会决策提供咨询和建议,未经董事会授权,委 员会不得以董事会名义做出任何决议。 — 1 — 经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审议通过可以连任,但独立董事委员 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 职务,同时不再担任委员职务。 委员会委员可以在任期届满前向董事会提出辞职,其书 面辞职报告中应当对辞职原因和需由董事会关注的事项进 行必要说明。 第六条 董事会秘书负责委员会日常联络和会议组织工 作。 第七条 公司负责组织人事、财务、公司治理等业务的 部门为委员会工作支持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向委员会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