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电力(600795) - 董事会战略与ESG管理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12)
GDPDGDPD(SH:600795)2025-12-12 09:02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 ESG 管理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 年 12 月) 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 职务,同时不再担任委员职务。 委员会委员可以在任期届满前向董事会提出辞职,其书 面辞职报告中应当对辞职原因和需由董事会关注的事项进 行必要说明。 第六条 董事会秘书负责委员会日常联络和会议组织工 作。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战略规划与 ESG 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 董事会设立战略与 ESG 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 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委员会作为董事会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 负责,为董事会决策提供咨询和建议,未经董事会授权,委 员会不得以董事会名义做出任何决议。 第二章 委员会组成 第三条 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外部董事应占多数。 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 第四条 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