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三圣(002742) - 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版)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三条 董事会下设战略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和提 名委员会 4 个专门机构。董事会设置的该等专门委员会均由公司董事组成。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秘书,负责保管 董事会印章,负责董事会会议的组织工作,包括会议通知和会议文件的起草和送 出、会议签到、表决结果统计、会议记录、拟订会议决议和决议公告、信息披露 等工作。 (修订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 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会和董事有效地履行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 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以及《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二条 董事会的人数由公司章程规定,其中独立董事人数应不少于全体董 事人数的 1/3,且独立董事中应至少包括 1 名会计专业人士。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