洲际船务(02409) - 延迟寄发通函及授出严格遵守上市规则第14.41(a)条之豁免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 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 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Seacon Shipping Group Holdings Limited 洲際船務集團控股有限公司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2409) 延遲寄發通函 及 – 1 – 本公司擬將有關更替六份造船合約項下擬進行交易的通函(「通函」,連同合併通 函,統稱為「綜合合併通函」)之內容整合至合併通函內。根據上市規則第14.41(a) 條,綜合合併通函須於更替公告刊發後15個營業日內(即於2025年12月19日或之前) 寄發予股東。 由於需要額外時間落實載入綜合合併通函的若干資料(包括但不限於上市規則第 14.66(10)條所規定的本集團債務聲明,以及上市規則第14.66(12)條所規定的有關營 運資金充足性的函件),本公司已向聯交所申請豁免嚴格遵守上市規則第14.41(a)條 項下規定,以將寄發綜合合併通函的截止時間延遲至2025年12月24日或之前(「豁 免」)。 於2025年12月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