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梦数据(688692)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收购人、 资产交易对方、破产重整投资人等相关方作出公开承诺的,应当及时披露并全面 履行。 第四条 信息披露文件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 上市公告书、收购报告书等。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 露工作管理,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保证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 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以及《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 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披露的信息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披露,不得 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