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版传媒(601921) - 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确保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规范性文件及《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机构,是公司的经营决策和业务领 导机构,是股东会决议的执行机构。 第三条 董事会审议议案、决定事项,应当充分考虑维护股东和 公司的利益,严格依法办事。 第四条 董事会设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承办董事会日常工作事务。 董事会办公室日常职能由证券与法务部履行。 第二章 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和通知 第五条 董事会召开会议方式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 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 1 第六条 代表 1/10 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 以上董事、1/2 以上独 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当自接 到提议后 10 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