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通证券(601108)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修订)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年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规范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审计监察工作,确保董事会对经营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 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机构,向董 事会报告,对董事会负责。主要负责切实有效地监督公司的外 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 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审计委员会行使《公 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审计委员会成员由5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 的董事组成,独立董事的人数应当过半数,并且至少有1名独立 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 审计委员会成员。 第四条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 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