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通证券(601108)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如下人员和机构等相关信息披露义 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 (一)公司董事会秘书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人员 ; (二)公司董事和董事会; 1 (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四)公司各部门以及各分支机构、子公司的负责人; (五)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 其一致行动人; (六)其他负有信息披露职责的公司人员和部门。 第一条 为规范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信息披露工作,提高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 有效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规定及《财通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 的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上 海证券交易所、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披露的其他信息。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指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