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驰股份(002429)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条例(2025年12月)
MTCMTC(SZ:002429)2025-12-12 10:48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条例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障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正常运转与健康发展,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 和薪酬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 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条例。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 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并监督方案的实 施。 第三条 本工作条例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正副董事长、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并担任召集人。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以下简称"委员")由董事长、过半数独 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