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合光能(688599) -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规则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与职责 - 1 - 第一条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适应战略发展需要, 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 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 治理结构,提升公司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管理水平,特 设立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与可持续发 展委员会"或"本委员会")为负责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 决策和 ESG 管理的专门机构。 第二条 为确保本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和《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六条 本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或独立董事职务,为使本委员会的 人员组成符合本工作规则的要求,董事会应根据本工作规则第五条 规定及时补足委员人数,补充委员的任职期限截至该委员担任董事 或独立董事的任期结束。 第三章 职责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