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房能源(001210) - 股东会议事规则

金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 |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金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保障公司股东会能够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金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本议事规则适用于公司股东会,对公司、全体股东、股东代理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列席股东会会议的其他有关人员均具有约束力。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召开股 东会的各项规定,认真、按时组织好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对股东会的正常召开 负有勤勉责任,确保股东会的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合法、有效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会,并依 法享有知情权、发言权、质询权和表决权等各项股东权利。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 股东代理人,应当遵守相关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议事规则的规定,自觉维护会议 秩序,不得侵犯其他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