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房能源(001210)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金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二) 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三) 不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合法权益的原则; 金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金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 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关联交易行为不 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及《金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 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者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等其 他主体与公司关联人之间发生的交易。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 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 1 (四) 关联股东及董事回避的原则。 第四条 与关联方有任何利害关系的董事,在董事会就该关联交易事项进 行表决时,应当回避;若因特殊情况无法回避,应按本制度规定程序参与表决, 但必须单独出具声明。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客观标准判断该关联交易是否对公司有利, 必要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