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房能源(001210)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金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金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投资者利益,规范金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控制公司资产运营风险,确保公司的资产安全,促进公 司健康稳定地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金房能源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以自有资产或信誉 为他人提供的保证、资产抵押、质押以及其他担保事宜。具体种类包括但不限于 借款担保、银行开立信用证和银行承兑汇票担保、开具保函的担保等。 第三条 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包括为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适用本制度; 公司为自身债务提供担保不适用本制度。 第四条 上市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应当提供反担保。 第五条 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包括控股子公司之间、控股子公司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