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房能源(001210) -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
金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 金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金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资金管理,防止和杜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行 为的发生,保护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 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金 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与公司间的资金 管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与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 司之间的资金往来适用本制度。本制度所称"关联方",是指根据财政部发布的 《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 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所界定的关联方。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以下称"资金占用"),包括: 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两种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