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房能源(00121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金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设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一条 为规范金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金 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 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的董事的薪酬方案,须报经董事会同意后, 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须结合公司人力 资源部的意见反馈,并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第五条 公司财务部门、人力资源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