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城A(000069) -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 国有资产交易行为,加强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 《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资委 财政部 令 第 32 号)、 《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发产权规〔2005〕239 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央企业境外国有产权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国资发产权规〔2020〕70 号)、《关于企业国有资产交易流转有关 事项的通知》(国资发产权规〔2022〕39 号)、《企业国有资产交易 操作规则》(国资发产权规〔2025〕17 号)、《华侨城集团国有资产 交易监督管理办法》(侨城集字〔2025〕555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 国资监管以及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有关要求,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股份公司及股份公司全资、控股、实际控 制的公司制企业(以下简称"股份公司及各级子企业""华侨城股份" "股份"),不包含参股企业及合伙企业。 股份公司全资、控股、实际控制的非基金合伙企业,具备条件的, 可参照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