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变电工(600089) -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升公司治理水平,进一步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规范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运作,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第 1 号指引——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 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 事(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 董事(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激励政策与方案,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非独立董事)是指在本公司领取除了津贴以外的 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总裁)、副总经理(副总 裁)、董事会秘书、总会计师(财务负责人)。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董事会从董事会成员中确定,由五名董事 组成,独立董事占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