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租赁(000415) -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Bohai LeasingBohai Leasing(SZ:000415)2025-12-12 11:18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经 2025 年第九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提高董事会的工作效率,确保董 事会决策的合法性、科学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渤海租 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法律、法规、《公司章 程》、股东会赋予的职权。 第二章 董事会组成及职权 第三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 第四条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每届任期为三年。公司董事可 以由经理(总裁)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高级管理人员 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 的二分之一。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 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 令关闭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