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豆股份(600400) - 红豆股份累积投票制度及其实施细则(2025年12月修订)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度及其实施细则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 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的选举,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细 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股 东所持每一有效表决权股份拥有与应选出董事人数相等的表决票数,股东拥有的 表决票数等于其所持有股份数额乘以应选出董事的人数。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全 部表决票数集中投向某一位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将其拥有的全部表决票数按意愿 进行分配投向数位董事候选人,根据得票多少的顺序依次确定当选董事。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的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不包括由职工代 表担任的董事。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不适用 于本细则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 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 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名 董事候选人。单个推荐人推荐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次拟选董事人数。 上述董事候选人的推荐人选在董事会提名委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