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迈科技(300807) - 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TiamaesTiamaes(SZ:300807)2025-12-12 11:48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 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 3 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 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 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依据董事会的相关决议,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 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一)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 (二)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 者博士学位; (三)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 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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