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鑫农业(000860) - 股东会议事规则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提交公司 2025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股东会规范、高效运作, 确保股东平等有效地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其 它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股东会的性质和职权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 下列职权: (一)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二)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五)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六)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七)修改公司章程; (八)对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第 1 页 共 25 页 (三)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四)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