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 泊 尔(002032) -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12)
suporsupor(SZ:002032)2025-12-12 12:19

第四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 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提高财务信息质量,维护股东 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 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执行年度报告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 "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应遵照 本制度的规定。选聘其他专项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视重要性程度可 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 "审计委员会")审核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公司不得在 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一)具有独立的主体资格,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国证监会规 定的开展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所需的执业资格; (二)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内部管理和控 制制度; 1 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