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邦智能(003028)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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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1 | 第一章 | 总则 | 3 | | --- | --- | --- | | 第二章 | 离职情形与程序 | 3 | | 第三章 | 移交手续与未结事项处理 | 4 | | 第四章 | 离职后的责任及义务 | 4 | | 第五章 | 附则 | 5 |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职,辞职应当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 报告,辞职报告中应说明辞职原因,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辞职生效,公司将在两个交易 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第四条 如存在下列情形,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职责,但存在第六条第(一)至(五)项规 定的情形或者相关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董事在任期内辞任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