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邦智能(003028)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1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 | |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相关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提高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保护 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并保证本制度的有效实施。公司的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保证公司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所披露的信 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未经董事会书面 授权,不得对外发布公司未披露的信息。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能保证披露的信 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或者对公司所披露的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