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金桥(600639) - 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草案
Golden BridgeGolden Bridge(SH:600639)2025-12-14 07:45

第二条 本规则条款与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本章程若有抵 触的,以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本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本章程及 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本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附件一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 年修订草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公司和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股东会的行为,保 证股东会能够依法行使职权。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以及本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并应于上一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 司法》第 113 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两个月 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证监会派出机构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说明原因并公告。 第六条 本公司召开股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