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橙子(688291) -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或《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6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规定情形的说明
资产重组》第三十条规定情形的说明 北京金橙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的方式购买长春萨米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的 55.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 (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北京金橙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特此说明。 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 或《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6 号——重大 北京金橙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 易监管》第十二条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6 号——重大资 产重组》第三十条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交易相关主体是否存在不得参与任 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说明如下: 截至本说明出具日,本次交易涉及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六条或《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6 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二十八条规定的相关主体,不存在因涉 嫌与本次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亦不存在最 近 36 个月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