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禾股份(002999) - 广东天禾农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天禾农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 董事会秘书的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广东天禾农资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一人。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 公司和董事会负责。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等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定,适用于董事会秘书。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 络人。 广东天禾农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除应当具备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条件外,还应当具备履行 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并 取得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或者其他具备任职能力的证明。董事会秘 书候选人在被提名时,提名人和候选人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