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禾股份(002999) - 广东天禾农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广东天禾农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广东天禾农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财务信息、内部控制、内外部审计等工作的监督作用,健全 公司内部监督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 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广东天禾农资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并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依据相应法律法规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且至少有一 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 的董事,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