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坤新材(688727) - 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核意见
厦门恒坤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厦门恒坤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拟提交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 议审议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进行了认 真的审阅,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履历等相关资料进行了审核,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经审阅:公司第五届独立董事候选人黄兴李先生、邹友思先生、苏小榕先生 的个人履历等资料,其中黄兴孪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前述独立董事候选人未持 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 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 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 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 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 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