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车检测(300572) - 内部审计制度
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1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计 工作,维护股东合法权益,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加大审计监督力度,明 确内部审计工作职责及规范审计工作程序,确保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得以 有效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 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被审计对象,特指公司各部门(含分支机构)、全资或控股子公 司及其直属分支机构(含控股子公司),以及上述机构相关责任人员。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 本制度的规定,对其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 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由公司董事会、经理和全体员工实施的、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