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车检测(300572)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幕 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 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公司内幕信息登记备 案工作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董事会应当对备案档案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 责。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 和报送事宜。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各部门、分(子)公司内幕信息知 情人都应做好内幕信息的保密工作,未经董事会批准同意或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