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车检测(300572)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他 相关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 作,维护公司、投资者、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 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以下简称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 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是指所有可能对公司股票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 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或公司主动披露的信息。信息披露文件的形式主要包 括:招股说明书、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