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仁堂(600329) - 北京观韬(天津)律师事务所关于津药达仁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DRTGDRTG(SH:600329)2025-12-15 10:15

观意字 2025TJ000033 号 致:津药达仁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观韬(天津)律师事务所 关于津药达仁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观韬(天津)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津药达仁堂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津药达仁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为本次股东会之目的而使用,不得被任何人用于任何 其他目的。本所在此同意,公司可以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公告 材料,随同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一并公告。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 提供的文件和与本次股东会有关的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就本次股东会出具 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根据 2025 年 8 月 13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五次董事 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