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创光电(600363)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 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规范持有本公 司股份及其变动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变动管理》《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 动的管理,本制度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三)现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其已申报的个人信息发生变化后的 2 个交 易日内;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