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制药(600812) -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见证法律意见
NCPCNCPC(SH:600812)2025-12-15 10:30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见证法律意见 电话:010-52682888 传真:010-52682999 邮编:100033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 12 层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二○二五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见证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见证法律意见 德恒 32G20250028-02 号 致: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 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5 年 12 月 15 日(星期一)召开。北京德恒律师事务 所(以下简称"本所")作为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受公司委托,指派本所李宏宇 律师、丁航律师(以下简称"德恒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二○二五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见证法律意见 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以及本法律意见出具日以前已经 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 行了充分的核查 ...